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某部的委托,就湖州某部生活服务中心和国墙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3-VGBJHZ-G160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项目:湖州某部生活服务中心和围墙整修工程
采购预算:人民币23.3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企(事) 业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且注册在施工企业)(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经备案);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uayaohz@163.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二)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三)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五)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七)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注: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接受报名和出售标书。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33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中转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单位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20522000920012952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11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0月11日14:30时整在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开标。
注: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原则,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交予代理机构后立即离场,不要求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完成。投标文件也可以于2023年10月11日14:30时前准时邮寄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yaocchz.cn/
十二、其它事项: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十三、业务咨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治中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传真:0572-2198739
投标人质疑函接收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2-2371910
招标单位:湖州某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67203159
监督管理机构:湖州某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2-2333454
湖州某部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