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10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湖财预执〔2020〕219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21〕61号)等文件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学院的委托,现就湖州学院食堂基本户竞争性开户银行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具体内容: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银行数量 |
1 | 湖州学院食堂基本户竞争性开户银行招标项目 | 基本存款账户的开设及账户管理服务 | 1家 |
本期招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为止 |
二、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甲方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4、投标人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uayaohz@163.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复印件);
7、参与投标人若为支行,投标人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
8、参与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廉政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最终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4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注: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原则,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交予代理机构后立即离场,不要求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完成。投标文件也可以于2023年9月4日14:30时前准时邮寄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9月4日14:30时在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标室(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开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yaocchz.cn/
九、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治中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
招标人:湖州学院
项目联系人(询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12239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中转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单位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205220009200129524
十一、其他事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是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十二、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或招标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湖州学院投诉,联系人:孙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2-2322606
湖州学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