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现就太湖水上搜救中心改造完善工程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发包,欢迎能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YHZ2014-03
二、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三、内容及数量
太湖水上搜救中心改造完善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采购预算: 人民币32万元整
详见发包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燃气灶具的生产商或制造商,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商用燃气器具I级节能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包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1月23日至2014年1月28日,上午;9:00一11:30 ;下午1:30一4: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发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国际花园1号楼A座1201室
3、售价:发包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发包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2或2013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商用燃气器具I级节能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200元整已提交凭证(复印件一份);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九)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2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现金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单位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滨河分理处
银行帐号:1205210409001029749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2月11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湖州市国际花园1号楼A座12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发包将于2014年2月11日9:00时整在浙江省湖州市国际花园1号楼A座1201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发标公告地址: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限额以下公告栏)(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yaocchz.com/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潘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传真:0572-2198739
发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港航管理局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72-2505620
浙江省湖州市港航管理局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