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湖财采确【2018】5620号申请表批准,现就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能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YHZ2018-59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预算:人民币约7.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2日,上午; 9:00一11:30 ;下午2:00一5: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四)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五)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报名时进行初审,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最终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单位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1205210409001029749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6日10: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6日10:30时整在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公告地址: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yaocchz.cn/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潘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传真:0572-2198739
招标单位: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人: 施老师 联系电话:0572-2056716
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