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就湖州广播电视总台大厅舞美改造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能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YHZ2015-60
二、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湖州广播电视总台大厅舞美改造工程(预算:人民币约49.8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项目设备制造或经销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较强的安装、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且符合经营范围的供应商,2013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在地市级电视台新闻演播室项目成功案例一个(含)及以上;
2、若投标人是经销商,提供投标核心设备(LED大屏)生产厂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一年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品牌与报名品牌必须一致;
3、投标人注册地非浙江的必须在江、浙、沪地区有常驻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4、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18日,上午;9:00一11:30 ;下午2:00一5: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众鑫广场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2013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在地市级电视台新闻演播室项目成功案例一个(含)及以上(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若投标人是经销商,提供投标核心设备(LED大屏)生产厂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一年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投标人注册地非浙江的必须在江、浙、沪地区有常驻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查询须知详见湖州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http://www.huzhou.jcy.gov.cn/fzyf/201311/t20131125_1257086.shtml);
(八)近二年度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800元整已提交凭证(复印件一份);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十一)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现金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单位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滨河分理处
银行帐号:1205210409001029749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12月28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吴兴区众鑫广场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28日9:00时整在湖州市吴兴区众鑫广场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发包公告地址:
湖州市行政服务网http://xzfw.huzhou.gov.cn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yaocchz.com/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潘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传真:0572-2198739
招标单位:湖州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572- 2840165
湖州广播电视总台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