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就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热水供应工程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欢迎能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YHZ2015-10
二、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热水供应工程项目(预算:人民币约39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一11:30 ;下午2:00一5: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国际花园1号楼A单元12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投标产品必须具有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查询须知详见湖州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http://www.huzhou.jcy.gov.cn/fzyf/201311/t20131125_1257086.shtml);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已提交凭证(复印件一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八)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现金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单位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滨河分理处
银行帐号:1205210409001029749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4月30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湖州市国际花园1号楼A单元12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4月30日14:00时整在浙江省湖州市国际花园1号楼A单元1201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发包公告地址:
湖州市行政服务网http://xzfw.huzhou.gov.cn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yaocchz.com/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潘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传真:0572-2198739
招标单位: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572-2358262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