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发出的关于湖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传输设备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YHZ2014-30)及2014年12月4日的更正公告和2014年12月4日更正公告(二),因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与更正公告(二)矛盾,现对有关问题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34页,四、商务要求中:“日常维护:▲5年/7*24小时;本次项目的日常维护服务除了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也可委托专业的本地环保设备运维公司(注册地址在湖州市范围内,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加盖双方公章,原件备查。)提供专业化维护服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日常维护方案。”现在更正为:“日常维护:▲5年/7*24小时;本次项目的日常维护服务除了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也可委托专业的环保设备运维公司(注册地址在浙江省范围内,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加盖双方公章,原件备查。)提供专业化维护服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日常维护方案。”
2. 原招标文件66页,商务响应表格式中:“日常维护:▲5年/7*24小时;本次项目的日常维护服务除了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也可委托专业的本地环保设备运维公司(注册地址在湖州市范围内,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加盖双方公章,原件备查。)提供专业化维护服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日常维护方案。”现在更正为:“日常维护:▲5年/7*24小时;本次项目的日常维护服务除了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也可委托专业的环保设备运维公司(注册地址在浙江省范围内,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加盖双方公章,原件备查。)提供专业化维护服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日常维护方案。”
3、本项目更正后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4日14:00时,现再次更正为:2015年1月12日14:00时。
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湖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6日